为了打开市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海南省陵水县生产业主竟擅自使用我国2008年申办奥林匹克标志,结果产品被全部没收又遭罚款。
8月5日,记者从陵水工商局获悉,日前该局的执法人员在对市场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县陵城镇财源路经营者朱某经营的温州皮鞋加工店加工的皮鞋印有我国2008年申办奥林匹克标志。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条款,该店在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属侵犯了其专用权。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对其立案查处,并没收其全部现存的印有奥林匹克标志的成品皮鞋37双,罚款1000元。
经查,这批印有2008年申办奥林匹克标志的皮鞋半成品是经营者朱某从海口市振动区一皮鞋店购进的,加工成皮鞋后再进入市场销售。(完) |